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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校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5/16 20:04:57 | 303次浏览

2025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入学条件

(一)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公办初中学校(含原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5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公办初中登记入学:

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落实2025年我市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31日)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区教育局将安排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宁区月华路1号)为线下审核点,小升初资料审核时间为:2025629日(星期日)。

(二)民办学校入学条件

参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二、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本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公办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初级中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25-530日(周日-周五)。区教育局开通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线下咨询点,各校同步开通线下咨询点。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儿童到各校、随迁子女到招考中心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本区小学毕业生,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可于66-67日(周五-周六)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小学毕业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视同派中),需在71日(周二)-711日(周五)期间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111700。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于712-713日(周六-周日)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1317:00。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我区电脑随机派位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本区户籍儿童,应当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正常报名;其中,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务必从严要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前往线下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升初交接录取工作。尤其要妥善做好困难生、问题生和特殊儿童学生的入学工作。

3.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4.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审批。今年新生建立学籍将以平台提供的学生数据为依据。

5.各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初中新生报名录取工作后,在8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逾期不报到作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6.待全体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相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均衡分班。

本实施细则由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开通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55252081234,各招生学校也分别开通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